责任自负,并且付给被雇佣者一定的伤害保险金了,请问,如果出事,雇主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与被雇佣者签订合同时已写明:在合同期间,其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责任自负。并且付给被雇佣者一定的伤害保险金了。请问,如果出事,雇主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位律师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因此,被雇佣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拾若出现意外,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会因单方面的免除而使雇主逃脱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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