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如承认是劳务派遣关系,是不是也就承认了我与他有劳动关系?
我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如承认是劳务派遣关系,是不是也就承认了我与他有劳动关系
位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如需要与劳务派遣公司脱离(解除)劳动关系的,主要有以下的方式:
1、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由劳动者向劳务派遣公司辞职的方式解除,但应提前30日天通知劳务派遣公司,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则应提前3日通知。
3、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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