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按比例分成,原未提到土地分割现在要求出让,我们应该如何办理,是否能得到一定补偿?

房产按比例分成,原未提到土地分割现在要求出让,我们应该如何办理,是否能得到一定补偿?,第1张

我单位2000年与一房产开发公司联合开发一栋营宿楼,我们出地,他们负责建房等一切事情,房产按比例分成原未提到土地分割现在要求出让我们应该如何办理,是否能得到一定补偿?

位律师回复

首先你单位的土地性质是什么?
1、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出让申请手续。(土地出让申请及相关申请表格;土地证原件;出让双方签定的合同协议;规划部门规划意见;其他要求材料)
2、进行土地评估,交纳土地评估费(一般按评估价的4‰交纳)。
3、交纳出让金(评估价的25%)、契税(评估价的3%)。
4、土地管理局研究报批。
5、携带有关资料:(双方出让合同;有关土地出让批复文件;规划部门出示规划意见;经计委批文;到区土地局办理土地证,交纳管理费)划拨土地出让的办理程序为:
1、申请:由转让双方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土地转让申请、原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地上物产权证明、双方的土地转让协议、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有关纳税发票)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委托地价评估测算补交出让金,其标准为不低于评估地价40%。
3、根据规定补交出让金及有关规费并报政府审批。
4、进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核发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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