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应该恢复我的职务,2,如不能恢复我是否应该享受副行长的待遇,不论我现在干什么工作?
2004年1月我受的工伤,伤前我是一县支行的副行长。因工伤期间搞竟聘被统一免职,现已康复。安排了一般工作。请问:
1。是否应该恢复我的职务。
2。如不能恢复我是否应该享受副行长的待遇。不论我现在干什么工作。 我们上级行说,没有明文规定,如果我能找到一个类似的案例也行。谁能给我帮下忙。先谢谢了。
职务是否恢复问题属于行政事务,待遇问题也应视工资而定。
2004年1月我受的工伤,伤前我是一县支行的副行长。因工伤期间搞竟聘被统一免职,现已康复。安排了一般工作。请问:
1。是否应该恢复我的职务。
2。如不能恢复我是否应该享受副行长的待遇。不论我现在干什么工作。 我们上级行说,没有明文规定,如果我能找到一个类似的案例也行。谁能给我帮下忙。先谢谢了。
职务是否恢复问题属于行政事务,待遇问题也应视工资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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