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事宜的通知》(会考[2008]37号)文件要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因地震推迟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6日至7日举行。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9月6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9月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注意事项
1、试题题型: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的试题题型如下:
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2、注意事项:
试题包括客观试题和主观试题两部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在试题或答题纸上答题的,一律按无效处理。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用铅笔答题或在草稿纸上答题的,一律按无效处理。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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