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反复同时给他担了3次保,都是城市信用社的分理处,麻烦您,能尽快给点意见吗?
朋友在城市信用社以信誉贷款的方式贷了10万元,我和另外一个担保人共同担保,但是现在银行起诉我要我偿还全部贷款,因主贷人跑了,另一个担保人死了,而且贷款到期期限都过了半年多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能承担什么责任,是拍卖房产还是从工资里扣,为什么不找另一个担保人的家产,我怎样作才能将责任降到最低,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的,而且我的工作担保额度也不够,还反复同时给他担了3次保,都是城市信用社的分理处,麻烦您,能尽快给点意见吗,先谢谢了
位律师回复担保责任方式如为一般保证,可要求先由主债务人的财产还款如为连带保证,则为连带责任,是要承担与债务人一样的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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