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造成了一个八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现在交警判我们三成责任,请问是否合理?
我于2006年8月22日晚八时,骑着一辆二轮摩托车,在过了十字路口已到斑马线的地方,与一辆无证无牌、逆向行驶、左转弯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对方造成了一个八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现在交警判我们三成责任。请问是否合理?
位律师回复应该可以,因为次要责任的话,可以到四成责任
我于2006年8月22日晚八时,骑着一辆二轮摩托车,在过了十字路口已到斑马线的地方,与一辆无证无牌、逆向行驶、左转弯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对方造成了一个八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现在交警判我们三成责任。请问是否合理?
位律师回复应该可以,因为次要责任的话,可以到四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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