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6月13日)

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6月13日),第1张

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6月13日),第2张

判断题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连带债权人的债权申报。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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