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不是已经构成经济诈骗,如果我们要维护权益,应该怎样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好:
我们公司在08年出台劳动法之前给员工购买了保险,但是都是假保险,只是每个月从工资中扣除65元。现在公司要根据新劳动法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也要重新购买保险(这次购买的保险是真的)。之前的保险这个月和工资一起退还给员工。但是很多员工在公司工作八九年了,现在重新购买保险,就代表他们保险是从08年1月份开始缴纳,之前的一笔购销。
这样严重损害员工的利益,很多员工都感觉到上当受骗。请问这样是不是已经构成经济诈骗?如果我们要维护权益,应该怎样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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