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爸爸这样的结果构得成伤残吗,如果鉴定下来不构成伤残,那么伤残鉴定费应该由承担?
我爸爸在2007年8月份出了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突然停车,乘客在车没有停稳时突然开了车门,我爸的左手被车门打到手骨折了,现在过了五个月后才稍微好一点了不过手弯起后还是明显可以看到有个骨头拱起来.
请问我们可以向肇事司机索赔哪些项目?营养费等可以列入索赔项目吗?
一般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大概是多少?是一定要按伤残鉴定结果赔偿吗?像我爸爸这样的结果构得成伤残吗?如果鉴定下来不构成伤残,那么伤残鉴定费应该由承担?
鉴定下来不构成伤残,那么伤残鉴定费应该由自己承担。申请伤残鉴定的下来就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误工费、营养费等。营养费一般10-15元每天。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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