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不同意,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或单位应有什么赔偿,我们可以要求履行原有合同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合同是一年一年签订的,2007年10又签订了一年,要2008年10月到期,到期后工龄就有5年。现在新劳动法出台后,单位想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我们重新签订,可我们是否可以要求他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我们签订?必须双方同意才行吗?如果他不同意,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或单位应有什么赔偿?我们可以要求履行原有合同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你现在还不符合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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