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与2008年的1月2号辞职了,我就是想问问,我工作了这2年多辞职后可以找公司索要多少的工资?
你好,我是湖北的,2005年8月30日进的荆州某公司,工作期间几乎没有什么违反公司的规定,工作很认真,一直工作到2008年1月2号,单位在此期间没有和我们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法定节假日有时都没有休息,工资方面奖金什么都没,2007的11月份单位拿了份说和我们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给我们签字,字是签拉,到2008年单位说把我们划分出公司,纳入另一个公司的名下,做事还是做一样的事,我们都感觉就是为了躲避这次的劳动法,我们很气愤,所以与2008年的1月2号辞职了,我就是想问问,我工作了这2年多辞职后可以找公司索要多少的工资
位律师回复劳动者辞职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权要求单位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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