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地方法律应该支付,但单位说按照国家劳动法可以不支付,请问律师应该支付我补偿金吗?

按照地方法律应该支付,但单位说按照国家劳动法可以不支付,请问律师应该支付我补偿金吗?,第1张

我于2007年11月30日合同到期,单位通知我续签合同,我没有续签,但仍上班一个月后,提出终止合同,并于2008年元月5日上交了终止合同的申请和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单位按照违约不支付我的十年补偿金。按照地方法律应该支付但单位说按照国家劳动法可以不支付请问律师应该支付我补偿金吗

位律师回复

如果你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十年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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