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不合理是不会签的,但我不签合同的话,单位可不可以将我当自动辞职处理,我什么补偿都没有?
一直以来我的工作都是做会计的,单位从未有向我提出要兼做其它工作,这份工作我已做了一年多,而且也没有同我签合同和买社保,但今年开始要我兼做其它另外一个人我工作,于是我提出将我的工资调高才愿意接受,但单位坚持不再作调整,还提出即将签的合同中列明要兼做的部分是我的工作范围,我认为单位这种做法分明是剥削了我的劳动力。请问:
1、如果到时要签合同,我认为不合理是不会签的,但我不签合同的话,单位可不可以将我当自动辞职处理,我什么补偿都没有?
2、不签合同单位可不可以将我作停工处理,我什么补偿都没有?
1\单位不可以将你按自动辞职处理2\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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