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公司选择你降级、留岗查看三个月这两种是否合理,我自己可不可以选择要公司辞退我?
我们公司每年都会有一次“年终考评”方法是平时考勤,纪律,工作失误扣罚的分数,上级评分同给评分等累计评出杰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的员工。
对于不合格员工,公司文件是写着“降级、留岗查看三个月、辞退”,在往年都是员工自己选择了被辞退(因为公司可以给他赔点钱)
但听说劳动法改了,若工作三年的员工,这种考评辞退是非法的,公司要赔双倍的工资。
那么公司选择你降级、留岗查看三个月这两种是否合理?
我自己可不可以选择要公司辞退我?
公司的规章制度一是应合法;二是应经过民主程序制订;三是应向全体劳动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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