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那时老板就不用赔偿补偿费了,请问各为禄师老板是不是违反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由于公司新厂已落成迁厂在即,定于2008年5月份正试营业。也因此而将旧公司。名称改为。名称,法人代表也更改,以独资企业取代三来一补企业。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6年,今天公司便给了我两份通知书″;一份2008年劳动合同书,里面工资待遇大幅度降低,说明签了这份合同我的工龄将归零,没有补偿但可以到新厂上班,一切从新开始。″而另一份是截解雇通知书,里面说明如不签该份合同公司将炒掉本人,补偿方法一年一个月工资。″请问该公司此行算不算强迫本人签合同?两份合同我该要哪份啊?听公司内部消息说就算签了合同到新厂老员工一样炒掉,到那时老板就不用赔偿补偿费了,请问各为禄师老板是不是违反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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