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是就告A,法官好象和B还好,因为她老打官司,A要不损失应该怎么办啊,怎么取证?
律师你好:我有一亲属称(A)去手机店去打工,老板将原服务员称(B)辞了,第2天下午B和她妈妈到店手机柜台抢了个手机就要跑,A去阻止B,B的妈上来撕打A,然后男老板到来一起撕打要回手机,女老板后到报警,警察做笔录时老板和在场的其他人都说没见A打人,确实没打她是讹人。B说她和老板有经济问题,警察连手机都没给要回,那女人很难谗,B妈说是A用15斤重的铁凳打她头了,那凳A举不起来啊很大的。晚上B的妈住院了后起诉A说她打她了,还找了假证人说是当时买手机的,包她钱,A经济不好,老板现在到装没事似的,但现在是就告A,法官好象和B还好。因为她老打官司,A要不损失应该怎么办啊?怎么取证?求助(请录师太贵了A请不起)
位律师回复如果没有人证明事发原因是不好办的,只要能找人证明事发原因,A就属于正当防卫,无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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