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与单位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现在,我们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您好:
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现在请问: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08年1月1日实施后的时间算起吗?
2、2007年前,我们已经与单位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现在,我们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期待您的回复!
1、从建立劳动关系开始算。
2、从08年1月1日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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