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义务赡养异母健的兄妹且异母还年轻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但和亲父已有多年不来往?
请问,作为长子在父亲病逝后,是否有义务赡养异母健的兄妹且异母还年轻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但和亲父已有多年不来往?异母不想赡养自己的亲子女。
位律师回复首先,异母的未成年弟妹,是你的亲兄弟姐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这条义务适用的前提是,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从你的说明来看,他们的母亲只是不想抚养,所以不符合上述情况。所以你不用承担抚养的义务,应由其亲生母亲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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