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回来了,请问我这个行为构成什么行为,有什么处罚吗?
我是一个电脑商,大概暑假的时候,我收了我家附近一小孩的笔记本电脑,她大概16-18岁左右,当时他和他2个朋友来的,说机器是他朋友的,让我收,看起来都是成年人了,我就没在意,花了1500元收了下来,现在1月7日了,他家里人找来了,说他当时是偷了他自己家的电脑来卖的,他家长现在说他当时买的时候花了1万多元,我收的时候已经是7-8成新的拉,市场价大概在2000-2500左右,现在我机器早在收后的 一个月后卖了1600元,找不回来了,请问我这个行为构成什么行为?有什么处罚吗?
位律师回复自家的东西除非卖给你电脑的小孩被认定为盗窃罪,否则你不构成。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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