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之前有申请每月扣两百,所以还欠1200元),请问,我是否要付违约?
我今天十月份在泉州一家培训学校上班,也签了劳动合同,前面三个月是试用期,同时也是培训期,我在满三个月的前十天,提出辞职。学校要求要赔偿培训期间一般工资的违约金1800元,在合同的最后一条是有规定了的,培训期间乙方领一半工资,另一半作为违约金由甲方保留。(但是我之前有申请每月扣两百,所以还欠1200元)。请问,我是否要付违约?
补充:培训期间,其实是公司里面的人员对我培训的,刚开始只是让我了解公司的一些事情,让我阅读一些教学理念什么的,以及听课,教我如何准确发好美音,不久就开始让我帮忙做一些事情,我也有参与上课,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培训吧
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单位对培训支付了相关的费用,你应该支付培训所有的损失,如果你认为培训不实,可以不予支付,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