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学校人事处说我们学校规定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向我要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算违约吗?
你好!我是2007年7月2号到安徽一所高校报到,试用期为半年,合同里面规定试用期间辞职不要缴纳违约金。我于2007年12月26号提出辞职,但是学校人事处说我们学校规定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向我要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算违约吗?
我们学校规定如果过了试用期,一年缴纳3000月违约金,合同为5年。如果我急着离开单位,他最多能给我要多少钱才合适呢。我刚毕业,在这个学校挣了还不到一万呢。谢谢
依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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