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在上面注明是因为我旷工的原因造成的,请问我能不能申请仲裁此份文件无效?
尊敬的律师:
你好:我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已于2004年6月份到期,2006年3月份我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刚开始同意了,并要求我办理手续,但又反悔要我回去上班,我不同意,他们就以我旷工为由,于2007年的12月29日下发了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并在上面注明是因为我旷工的原因造成的,请问我能不能申请仲裁此份文件无效,因为从我合同到期后直至我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止单位一直都未要求我上班。但在这期间,企业一直在帮我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要有你的签字,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份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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