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汽车经销商做临时工,对用人要有合同?

我在一汽车经销商做临时工,对用人要有合同?,第1张

我在一汽车经销商做临时工。2008国家有新政策出台。对用人要有合同。老总居然在08年一日将我辞退。我好苦脑。

位律师回复

机动车属于特殊动产,只有交付才发生物权变动。你得车事实上并未交付,则物权为发生变动。仅仅根据购车合同,你享有了一个经销商交车的债权。根据民法理论,债权效力是位于物权之后。所以很遗憾。物权效力是法定的,交车确认单并不具有物权效力。不过你可以起诉经销商合同违约,赔偿你得损失。鉴于经销商目前的状态,以及你的普通债权地位。这个钱不一定要的回来,可能白交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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