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胎儿为出生即死亡,为胎儿保留的4000元应继份额又怎么处理?
刘某的丈夫去世后,留有遗产计16000元,刘某的公公婆婆均健在,丈夫去世时,刘某已怀孕6个月。在继承遗产时。将遗产分了四份,8000元由李某的公公、婆婆继承,4000元由刘某继承,另有4000元作为“遗腹子”的应继份额保留。刘某生下孩子后,当天孩子在医院死亡,
那么,为胎儿保留的4000元应继份额归谁?
如果胎儿为出生即死亡,为胎儿保留的4000元应继份额又怎么处理?
要仔细分清楚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16000元应该确定为刘某的个人财产后才可分割。出生后死亡,4000母亲所有否,作为刘某遗产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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