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单位还签我一个多月工资可单位说我没依据就拒付给我,我现在还可以要求单位补发这些工资吗?
我2002年应聘于某电视台做播出工作,临时工性质。当时鉴了一年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也没帮我交纳过"三金",我又没犯过任何错误到现在单位要辞退我,而且没有发书面文件只口头答应多补一个月工资就辞退我这合法吗?我可以要求单位按现在的工资待遇多给我6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和额外补偿金吗?我可以要求单位帮我补足6年的"三金"吗?我可以以我的工作性质是从早8点到凌晨2点从事播出一个月10天班(晚上睡在台里值班以前没算过工资这2年才补给我一个月50元)来要求给予赔偿金吗?以前单位还签我一个多月工资可单位说我没依据就拒付给我,我现在还可以要求单位补发这些工资吗?
位律师回复您可以要求六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可以要求为您补交六年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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