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只发临时工工资,单位这样做合适吗,我该怎么办?
你好!
我是一名企业工人年龄47岁。经单位领导同意,下海经商五年。但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一直给我交纳养老金,我现在要求上班,单位与种种理由不给安排工作,我向上一级领导反映后,他们为了叼难我们,出台了两个方案。
一是让我申请上岗,安排我到离我原工作单位千里远的地方上班(我单位已是上划单位,属于省管辖的各市县地方,上划后一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二是让我离岗退养,并承诺以后不再申请上岗。单位领导以我原工作单位人员超编为理由把我调离出原单位。(但是单位一直没进行人员编制的改革。本人也没有参加过单位任何订员订编的通知或会议。)他们制定这个方案的目的就是不想让我上班,签订离岗退养手续,并承诺以后不再申请上岗。签订任何一项后,以前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如果两项都不签订的话就解除我的劳动关系。
另外,单位不是没有岗,现在还雇用4名长期临时工上班。领导说,要想回原单位上班可以,但只发临时工工资。
单位这样做合适吗?我该怎么办?请马上给予答复。谢谢!
单位做法不合适。您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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