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们原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兼并法如果留在新的公司工作的话我们就得不到赔偿,请问这合理吗?
大概可以赔偿多少钱呢?可是我们原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兼并法如果留在新的公司工作的话我们就得不到赔偿,请问这合理吗?
位律师回复如不到新单位工作,原单位给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如到新单位工作,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原单位结算补偿金,在新单位的工龄从到新单位工作之日起算。二是原单位将补偿金转给新单位,你在新单位的工具包括在原单位的工龄。所以你们可能是选择了第二种情况下的第二种方式进行处理的。合理与否就看新单位如何给你计算工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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