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2007年2月份做生意欠下30万的债务。现在父亲生意失败且病重在床,对方要求偿还债务,父亲无力偿还。
我作为女儿,早在2001年1月已经出嫁,有自己的工作,从不参与父亲的生意。请问
(1)我对父亲的债务有无偿还的责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我母亲她没有工作,在家做家务,她有无偿还的责任?法律又是怎样规定的?
位律师回复
解答:父母亲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债务连带关系,女儿无须对父亲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父亲做生意是为了共同生活而欠下的债务,且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你母亲应对你父亲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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