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港航管理局公开招聘引航专业工作人员启事 8月27日前报名

温州市港航管理局公开招聘引航专业工作人员启事 8月27日前报名,第1张

温州市港航管理局公开招聘引航专业工作人员启事 8月27日前报名,第2张

温州市港航管理局系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航专业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本单位增人指标和招聘岗位择优招聘,招聘的工作人员分配到基层单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港航事业,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均可。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船舶驾驶专业毕业,已经取得海船甲类一等二副适任证书;
(2)持有海船甲类一等大副、船长适任证书。
(3)已经取得一级、二级、三级引航员适任证书。
3.户籍不限。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公开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适任证书,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岗位所需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一寸照片3张,于2008年8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到 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政治处报名,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录用指标比例不足3:1的,相应调整招聘岗位或不开考。
报名地点:温州市站前东小区开源路101号港航大楼
报名电话:86070589、86078001、86072928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
五、聘用:
通过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与考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试用期(见习期)为1年,经过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
六、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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