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厂里要我明天就走人,理由是不再续签合同;我想知道像这样的话我能得到赔偿吗,该怎样赔偿?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该厂做了四年,一年一签合同,但我们厂为了应对新劳动法现大量裁员,我也是其中之一,本来我们的合同是1月1号到期的,但厂里要我明天就走人,理由是不再续签合同;我想知道像这样的话我能得到赔偿吗?该怎样赔偿?(我听他们今天已经走了的同事说,公司给了他们年终奖,并且把这个月的工资到月底的都给了,其他就没了)
现有法律规定是合同到期是不用经济补偿,但是你的合同是到2008年1月1日为止,而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当给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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