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拿啤酒瓶把人家头和手打伤了,那被打的人头上伤5.5厘米长,右手手背上伤8.5厘米,加起来不到15厘米,轻伤鉴定不是说超过15厘米才算是轻伤,被打的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花了900多,不到1000,他家人张嘴要1万,说低于1万不说事,这样合理吗?被打的没有留下后遗症,头上是外伤,没有内伤,手背上也是外伤,没有伤到里面,肌腱没有断裂,他家人这样要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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