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合法吗,还有每年我的年假都少给我算了一天,离职时是否能得到补偿,会得到怎样的补偿呢?

这样合法吗,还有每年我的年假都少给我算了一天,离职时是否能得到补偿,会得到怎样的补偿呢?,第1张

我是2004年4月1日在这个单位工作的,每年签一次合同,最后一次合同到期时间是2008年3月30日,我有几个问题:
1。如果2008年1月1日我们单位重签合同,单位是给我签到2008年3月30日呢,还是应该按照以前的方式,每次签一年呢?
2。最近单位在裁员,如果单位不和我续签合同了,我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能补偿多少呢?
3。如果2008年1月1日我们单位重签合同,单位是给我签到2008年3月30日,人事2008年2月29日前通知不再和我续签,我是否还可以得到补偿?
4。在2006年的时候,我的工资涨了,但是单位给我上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保的基数却变少了,这样合法吗还有每年我的年假都少给我算了一天离职时是否能得到补偿?会得到怎样的补偿呢?
问题比较多,给您添麻烦了,希望能得到您一一答复,对了,补充一下,我们是中外合资企业,谢谢!

位律师回复

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合同到期前要变更合同须协商一致,合资企业同样适用中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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