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好手续,但还未入住)但如果我现在与他离婚,我还能享受35平方米的优价安置房吗?
我于去年与现在的丈夫再婚,我女儿一直随前夫生活,我想咨询一下,我以后的财产可不可以由我的女儿来继承呢?如果可以继承,是不是还得进行财产分割以后才能将属于我的那一部分由我女儿来继承呢?
另:我是居民户,我现在的丈夫是农业户,因我们现在的住房被占用了,拆迁办分配了安置房,人均35平方米。(已办好手续,但还未入住)但如果我现在与他离婚,我还能享受35平方米的优价安置房吗?
你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你个人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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