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休假14天,可是却被告知要扣去奖金、全勤及加班等其他共计近千元,这合法吗?
我在常州市一国营企业工作,这次由于戴环怀孕进行流产,后休假14天,可是却被告知要扣去奖金、全勤及加班等其他共计近千元,这合法吗?
而《关于颁发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
对接受以下计划生育手术者,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假期,其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节育手术假期为: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
(二)取出宫内节育器的,手术当日休息1天;
(三)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7天;
(四)单纯输卵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1天;
(五)人工流产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14天;
(六)中期终止妊娠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0天;
(七)实施皮埋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八)取出皮埋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九)与计划生育有关的诊断性刮宫,自手术之日起休息7天。
同时施行两项手术的,假期可合并计算。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完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