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例会判我多少,3、我的存款都被她拿去了,我可以要回这笔钱吗?
老婆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赌博,用巨额的钱买彩票,欠下巨额债务(这些都是她的一面之词,我们一直是两地分居,所以我不知道她在外面的所作所为)。没有做过生意,没有置办过任何财产。因为她一直是瞒着我的,我没参与借钱,也没见过她的任何欠条。
请问:
1、她提出要与我离婚,我可以向她要精神损失费吗?
2、如果离婚,我有义务帮她还她欠下的债吗?如果要承担,按比例会判我多少?
3、我的存款都被她拿去了,我可以要回这笔钱吗?
1精神损失费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一般不会支持的。2.可能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各自一半,但是赌博欠下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3.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妻子拿走的这部分钱是你的。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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