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用租金收据报上去行吗,因为用收据报上去还是属于自觉缴税,请大家帮忙?
本公司是香港,在内地注册了代表处,所以缴税是以支出来算,不同于内资公司的扣除项,就是在内地代表处的支出越多,缴的税就越多。但是由于租的办公地点开不了发票(业主在此大厦的所有物业都没交房产税,所以交不了租赁税,所以开不了发票),因此我们不清楚是否能报得了税,这样会不会导致税务局觉得我们漏税?我们用租金收据报上去行吗?因为用收据报上去还是属于自觉缴税。请大家帮忙?
位律师回复租金收据是不能作为报税凭据的,可以要求业主给你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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