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也太不合理了吧,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的同学说产假期间不应该少拿奖金,请问:到底怎样才合理呢?
我们单位是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发放奖金的,总奖金发放是这样规定的:奖金与销量挂钩,根据完成任务后的超额销量计算奖金,每个季度先发一半,另一半年底发放,领导的奖金是我们员工平均数的3倍。如果完成季度任务(也就是年任务的1/4)后,根据超额部分先发放当季度奖金的一半,到年底再发放四个季度合计的一半。我的产假是7月份开始的,修完5个月后12月份上的班,1-6月份销量不是很好,领导发了3000元,我们每人只发了1000元奖金,第三季度销量特好,我没有发放奖金,领导发了15000元,他们每人发了5000元奖金,而第四季度销量又下来了,领导发了1800元,我只发了一个月的奖金200元,他们发了600元。这是根据季度销量计算的,(总奖金发了一半)。到年底发放奖金(另一半)时,领导发了19800元,其余人发了6600元,而我只发了1200元,
请问:
这样发放合理么?
是不是应该根据上班月份平均发放?
如果那样发的话,领导不是平均数的3倍阿?
一年下来就因为我休了5个月的假,他们发了13200元,我发了2400,就比他们少发10800元,这样也太不合理了吧?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的同学说产假期间不应该少拿奖金?请问:到底怎样才合理呢?
不合理,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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