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咨询一下这里的律师,我的上述要求是否合法?
尊敬的律师:
您好!
现有一个关于公司退股问题的咨询,盼答复。
我在原来一个公司的时候购买了该公司子公司的原始股票,该公司为大陆和香港的上市公司。普通员工,股票数量不多,现有收据在手。在职期间分红过一次。两年多前我离开了该公司,但是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公司也没有提过要我退股,我也把这个事情给忘记了。最近整理东西的时候才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情。联系公司的时候,说可以退股。
因为公司当时有约定,如果在该公司工作不满一定年限的话,离职以后是不享受分红的。不过我本人好像没有这个规定的文本东西。
我现在的问题是:第一,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第二,如果我不享受这段时间的分红,那么是否应该退还我这几年的利息?虽然钱不多,但我觉得我应该有这个权利。
我发邮件给办理退股人的时候也问了以上问题,但是对方只答复我退股手续,却对我的问题视而不见,我觉得比较气愤,呵呵。
现在咨询一下这里的律师,我的上述要求是否合法?如果对方仍然对我的要
这样的规定不合法股票不能退.,可以转让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北京陈自江律师13552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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