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的人身伤害赔偿已过了诉讼时效,我想问一下他起诉我的刑事责任过时效了吗?

因为他的人身伤害赔偿已过了诉讼时效,我想问一下他起诉我的刑事责任过时效了吗?,第1张

我是一名驾驶员。2006年9月15日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乘坐我车的一名乘员死亡。交警判我负全责。现在已经过了一年多了,这名乘员的亲属现在想起诉我,让我赔偿40万元。请问过了一年多了他的亲属还有权起诉我吗?
这名乘员的亲属想上当地法院起诉我的刑事责任,因为我负全责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他跟我说如果我给他40万他就不起诉我了,因为他的人身伤害赔偿已过了诉讼时效我想问一下他起诉我的刑事责任过时效了吗

位律师回复


1、你负全责并意味你就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否构成此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对于交通肇事罪,他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但这种情况下,法院给他立案的可能性较小。
3、交通肇事罪,情节轻的,没有逃逸的,如果不存在“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一般过5年就不追究了。
4、为慎重起见,建议带着相关材料找当地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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