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住在永定门外宝华里,虽然买房的钱是我们出的,但房子的产权是岳母的,产权证也是岳母的名字。最近我们这里要拆迁,准备签协议时才发现房产证找不到了,手里只有以前复印的复印件。拆迁办说必须要原件,否则不能签约。
可是怎么补办呢?找哪个部门?都需要什么资料?我岳母目前在外地休养,是否必须回京亲自办理?
请有关专家给予指点。谢谢!
位律师回复
到房管局补办房产证.你的情况要首先由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拿着身份证到房管局查档,拿着房管局出具的证明登报做一个遗失声明(房管局指定报纸),经过一定的期限(具体多长时间由房管局规定),然后拿着登报后的报纸及收据到房管局申请补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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