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回去,可是我觉得不应该还给假房东,我这样做正确吗,还有假房东这种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规范?

想要回去,可是我觉得不应该还给假房东,我这样做正确吗,还有假房东这种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规范?,第1张

我今年初租了一间房,并与房东签定了租房合同。但今年11月的时候发现房东原来也是从别人手里租来的。后来我们联系到真房东。发现假房东通过转租从房租以及暖气费中向我们多收了120元的差价。所以我们向假房东索回了这11个月中他多向我们收取的费用,并要求退还押金以及剩余月份的房租。真房东说他不知道假房东转租的事,所以我和假房东的合同无效了。现在我们又跟真房东签了合同,续约到明年3月。并又交了房租和押金。问题是,现在假房东说我们向他索要的120元房租及暖气费的差价不合理,想要回去可是我觉得不应该还给假房东我这样做正确吗?还有假房东这种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规范?

位律师回复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间题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想要回去,可是我觉得不应该还给假房东,我这样做正确吗,还有假房东这种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规范?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