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否应成为医院使用留置针的一个警示,病人及家属能向医院讨说法吗?
一位高龄老人因摔倒出现呕吐、失语症状,家人担心脑出血,立即送往医院检查治疗。CT片显示除有点脑萎缩和硬塞外,无其他问题。医生留院输液观察,却产生了严重的后遗症——脉管炎。现病人安放留置针输液的右脚痛得厉害,无法下床行走(病人原来是行动自如的),放置留置针的部位有20厘米长的红块。
在输液之时,病人即称很痛,医生只叫输慢点,护士也未认真观察、向家属叮嘱注意之点及可能有的后遗问题。11月19号下午七点使用留置针,当天输液约五小时,11月20号用留置针输液约五小时。病人一直称痛,护士均未认真观察。11月21号早晨,病人实在觉得太痛,在家属的要求下,护士才将留置针拔除。当时护士仍然未认真观察。下午另一位家属见放置留置针的部位有红块,提出后医生才注意。事情发生后,医生称输液造成这种问题是正常的,他们没有责任。
11月21号后的几天,使用普通针输液长达六天。输液的地方均未发生当时使用留置针输液的地方所产生的严重问题。这是否应成为医院使用留置针的一个警示?病人及家属能向医院讨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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