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份意向书已经生效了吗,我现在不想去这家公司了,需支付违约金吗?
您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通过学校的招聘,在10月中旬和深圳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意向书》,但还没有和其签署《三方协议》。
《意向书》上面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盖章后生效。要是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3000元”,但上面只有我(甲方)和公司(乙方)的签字盖章,培养单位(丙方)并没有签字盖章。
请问现在这份意向书已经生效了吗?我现在不想去这家公司了,需支付违约金吗?谢谢您!
意向书已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先办理入职,在试用期间辞职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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