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吗,如果不是,农民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徐州贾汪区的一位农民,因矿物集团建电厂需要,占用我们的耕地,农民在未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施工方开始施工,目前区政府只愿意执行低保政策(就是让农民到了退休年龄一个月拿100多元的低保/每月),请问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吗?如果不是,农民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大家了
位律师回复先提出行政复议,后提出诉讼。
我是徐州贾汪区的一位农民,因矿物集团建电厂需要,占用我们的耕地,农民在未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施工方开始施工,目前区政府只愿意执行低保政策(就是让农民到了退休年龄一个月拿100多元的低保/每月),请问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吗?如果不是,农民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大家了
位律师回复先提出行政复议,后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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