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符合有关规定吗,与法律的公平原则相不相违背,如果相违背,请问合理的违约金标准应该是什么?
您好,我与单位签订了十年的劳动合同,现工作二年,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根据合同规定,需支付未履行完毕期限乘解除劳动关系前六个月平均工资的积。
请问,我拿了二年的工资,偿付八年的工资,这符合有关规定吗?与法律的公平原则相不相违背?如果相违背,请问合理的违约金标准应该是什么?
该约定,不违法。08.1.1只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违法部分无效
您好,我与单位签订了十年的劳动合同,现工作二年,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根据合同规定,需支付未履行完毕期限乘解除劳动关系前六个月平均工资的积。
请问,我拿了二年的工资,偿付八年的工资,这符合有关规定吗?与法律的公平原则相不相违背?如果相违背,请问合理的违约金标准应该是什么?
该约定,不违法。08.1.1只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违法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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