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需要什么证据吗?
第一次在短信里面她说她一直在深圳,暂没有,能过些时间吗?后面又发了一条:你放心,我会还你的,(两次都没有提到钱的字眼)。第二次过了五天我又问她要,她说钱都在深圳那边,怎么办?(这次有个钱字)。后面又发了一条:尽量吧!
短信的内容就是上面这样了。还有就是我另一位朋友在她跟我说借钱的时候在,但我和债务人两人去银行取钱的时候他没有在场,没看见我亲自给钱给她,请问做证明人有用吗?
如果这样起诉胜诉的把握有多大?我还需要什么证据吗?
你好!短信单独不能作为证据,要有其它的证据相佐证才可以!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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