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08年自学考试律师专业课程顶替表
专业名称:律师(3030111)
主考院校:宁波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旧计划可顶替课程名称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政治经济学(非财)、哲学
3 05677 法理学 7 法理学/法理学(二)、法理学(一)
4 05679 宪法学 4 宪法学/宪法学(二)、宪法学(一)
5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民法原理与实务/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6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7 0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刑法原理与实务
8 00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9 00921 商法原理与实务 6 商法原理与实务/大学语文、婚姻家庭法(二)、婚姻家庭法、律师公证与仲裁制度、国际法与国际私法
10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
11 00922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6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3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4 10235 律师专科专业实习 不计学分
总计学分 71
说明:
凡通过原计划设置的3门政治理论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位律师回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