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同志认为构成了职务侵占,请问哪种说法更合适呢,其具体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啊?
11月14日我在网上咨询;合伙经营中虚报支出行为《金额高迖约五万元》如何定罪?有三位律师同志分别做了回答,其中两位同志认为构成诈骗罪,一位同志认为构成了职务侵占。请问哪种说法更合适呢?其具体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啊?我们是临时性个人合伙经营,也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位律师回复这要看实际情况,如果合伙本身的目的就是要骗取他人的财物,那就属于诈骗;如果是在合伙经营中借经营之便利,将合伙所有的财物据为己有,那就应该属于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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