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沟通,经常吵架,家庭生活十分不和睦,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毫无和好可能能不能当作感情破裂的证据?
我们婚前双方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婚后彼此积怨,没有沟通,经常吵架,家庭生活十分不和睦,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毫无和好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
最近我爱上了一个女孩,我想离婚,我很想要儿子的扶养权,我们只有一套房子,价值约为14万元,另外还有三万元的债务,其实如果她同意协议,我可以把房子让给她,条件是她必须还那三万元的贷款,但她不同意。
如果我起诉离婚,在财产分割和儿子抚育权分配上,是不是对我不利,还有我说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婚后彼此积怨,没有沟通,经常吵架,家庭生活十分不和睦,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毫无和好可能能不能当作感情破裂的证据?急盼律师帮忙!
如果你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给你要根据你孩子的具体情况决定。依据婚姻法,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分3种情况。2岁以下孩子一般判给女方,2-10岁的孩子根据有利于孩子的生活进行判决,10岁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你提供的情节,可作为离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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